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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因應土地規劃與管理相關作業,為協助瞭解「通盤檢討、用地變更、用地取得、容積獎勵」,謹訂七月、八月份舉辦「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與變更審議、土地徵收與用地取得、容積獎勵新制」,敬請惠予公告並薦派擬訂計畫機關、用地取得機關、需求機關、相關業務顧問公司人員參訓。
說明:
一、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視實際情形分期分區辦理全面或部分(專案)通盤檢討,但已屆滿計畫年限或二十五年者,應全面通盤檢討。
二、本系列實務研訓包含三大主題,歡迎踴躍派訓,瞭解最新修法與因應作業。
1.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與變更審議
2.土地徵收與用地取得
3.容積獎勵新制與申請要領
三、詳細研習課程內容與與報名方式,敬請參酌附件說明。官網WWW.CLPTC.COM提供報名表下載。
四、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建築師、技師、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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