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38293號函辦理。
二、為滿足本市本土語言教學專業師資需求,透過換證制度儲備本土語言師資,逐年達成由通過認證中高級師資擔任本土語言教學,以提高教學品質,落實文化傳承,爰辦理旨案計畫。
三、檢附閩南語換證計畫及客家語換證計畫,請鼓勵通過語言認證中高級以上現職教師及退休教師(含設籍本市之現職教師及退休教師)踴躍申請換證;以上所稱現職教師單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
四、邇後每年六月發文公告換證事宜,有關閩南語換證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建國國小教務處主任,電話:2860128轉11。客家語換證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莊敬國小輔導處主任,電話:3813210轉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