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5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64401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係提供表演藝術專長、音樂藝術專長及其配課教師入門通識課程,協助建立良好教學觀,同時透過實作課程,提供教師傳統藝術教學能力,精進教學品質。
三、旨揭計畫對象為全國中小學任教「表演藝術」、「音樂」及「鄉土教育」課程或有相關課程之教師。
四、旨揭計畫梯次如下,分為京劇組、歌仔戲組二組同時上課,每組計2全天課程,由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提供食宿。
(一)第一梯次:7月1日(六)、2日(日) (京劇初階 、歌仔戲初階)。
(二)第二梯次:8月5日(六)、6日(日) (京劇初階、歌仔戲初階)。
(三)第三梯次:8月17日(四)、18日(五) (京劇進階、歌仔戲初階)。
(四)三梯請擇一參加,初階對象為從未參加過本工作坊者,進階對象為進階對象為曾參加本工作坊者。
五、報名方式請逕傳真(02)2792-2114或電子郵件:ab6488@tcpa.edu.tw報名。
六、檢送本計畫簡章及相關課程資訊於附件,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電話:(02)-27962666轉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