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國際發明展』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認定著名國際發明展,是波蘭唯一官方所舉辦的發明展,由波蘭總統授權,波蘭專利局、高等教育部,以及波蘭發明總會等共同舉辦,同時也是屬於IFIA國際發明聯盟總會公告之國際發明展,敬邀各界發明先進參加本展覽,藉此國際性展覽,促進國際交流,宣揚我國發明人之智慧專利創作,爭取國家榮譽並增進國民外交,拓展發明新產品之海外市場,提高專利產品之行銷及市場價值。
一、主辦單位: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中華創新發明學會
二、展覽名稱:2016第十屆波蘭國際發明展
三、展覽地點:波蘭華沙科技大學
四、展覽日期:2016年10月10日(一)~2016年10月12日(三)(共三天)
五、隨團日期:待公告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五)前截止
七、參展方式:
[1] 參展人隨團參展(需繳交報名費及隨團參展旅費)
[2] 委託學會代理參展(僅需繳交報名費)
Ø 請提供作品海報檔案(本會網站備有標準海報範本供下載編輯,請以英文製成寬60 x長120 cm,解析度200dpi以上,ppt.、jpeg.或pdf.格式之檔案,由本會統一輸出)。
Ø 請提供作品介紹影片(約2分鐘)提供評審參考。
八、參展報名費用:
[1] 報名費:NT 42,800/每件參展作品
[2] 若需專屬現場口譯人員,費用另計,請於報名前洽詢秘書處,現場不另提供專屬翻譯。
[3] 隨團參展旅費:依旅行社視出發當時匯率浮動另訂。
[4] 額外申請獨立標準攤位費:NT 25,000(標準攤位,設備和服務另計)。
[5]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明創作獎助辦法」第17條第4項規定,發明或創作在我國取得專利權後之4年內,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獲得金牌、銀牌或銅牌獎之獎項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參展之部分機票費用補助。亞洲、美洲及歐洲之最高補助經費分別以新台幣2萬元、3萬元及4萬元為限。(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年公告「波蘭國際發明展」為該年度著名歐洲國際發明展,最高補助上限4萬元為限。)
九、參展效益:
大會評審團於參展期間進行評鑑,優異者依評鑑等級頒發金牌 、銀牌、銅牌等獎項。參展作品藉由國際性發明展展出,可徵求專利權讓渡或合作代理,拓展商機或透過國際性發表及競賽獲獎可作為升等加分作用。
十、報名方式:
□ 中文報名表
□ 英文報名表
□ 中英文摘要說明
□ 作品海報檔
□ 作品照片1-2張
□ 作品介紹影片(非必要)
並將報名表後參展聲明及匯款收據傳真至02-2752-2129以完成報名作業
十一、 匯款資料:
¢台北富邦銀行中崙分行
戶名: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
帳號:590-102-022531
¢郵政劃撥
帳號:50327332
戶名: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吳智堯
十二、 報名截止日:
請將各項應備資料於2016年8月26日(五)前E-mail至本會信箱,
作品介紹影片可至2016年9月30日(五)前繳交,若無則免繳。
十三、 中華民國代表團:
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
中華創新發明學會
n 地址:台北市10595松山區復興北路1號六樓之四
n 電話:02-2778-2688
n 傳真:02-275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