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103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140358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設備更新要點」辦理。
二、前開要點補助對象為本署、各直轄市及縣(市)所屬公私立高職、高中附設職業類科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高級中等學校。
三、各校於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教學需要接受產業捐贈教學設備,其設備之搬運、安置等經常門費用得由旨揭計畫補助,惟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編列百分之二十相對配合款。請有接受產業捐贈事實或預計辦理之學校於105年7月15日(星期五)前填寫「產業捐贈教學設備需求計畫書」,列印一式2份並核章後,以掛號郵件逕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設備更新專案小組」收(地址: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
四、有關填寫計畫書相關疑義,請逕洽設備更新專案小組專責人員:
(一)任佩雯(連絡電話:02-77343620、電子信箱:renpw@ntnu.edu.tw)。
(二)湯為婷(連絡電話:02-77345888、電子信箱:wating16@ntnu.edu.tw)。
(三)葉蕙茹(連絡電話:02-77345889、電子信箱:huiju@ntnu.edu.tw)。
五、檢附產業捐贈教學設備需求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