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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0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06446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一律採電子郵件方式收件,請將投稿作品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hakka_2016@mail.naer.edu.tw。
三、其他相關訊息刊登於活動網頁:http://hakkaessay.naer.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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