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278號函辦理。
二、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培訓閩南語言能力認證研習講師,擴大認證研習講師來源,藉以提升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現職(含代理代課)教師專業素質,爰辦理旨揭研習,請鼓勵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三、旨揭增能課程資訊:
(一)日期:105年2月22日(星期一)至2月23日( 星期二)共計2日。
(二)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四、參加對象與假務:
(一)本市國教輔導團本土語言領域:專輔核予公差假派代、兼輔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二)各級學校本土語言現職教師:核予公假課務自理登記參與培訓。
五、其他相關研習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