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競賽依據104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153587號核備辦理。
二、本競賽原為「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依照103年6月立法院公告之十二年國教法令,105年遂改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
三、本競賽105年時間及流程請參考如下,如因實際狀況須微調,本會將於競賽前於本會網站公告(http://vtedu.mt.ntnu.edu.tw/vtedu/):
(一)佈展報到:5月5日(四)17:00-20:00(不提早開放)
(二)佈展時間:5月5日(四)18:30-20:00(不提早開放)
(三)規格及安全審查:5月5日(四)18:30-20:00
(四)評審報到:5月6日(五)08:00-08:30
(五)評審時間:5月6日(五)09:00-18:00
(六)展示(報到)時間:5月7日(六)07:30-11:00
(七)頒獎時間:5月7日(六)08:20-10:30
四、本競賽地點:本校校本部體育館四樓(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五、本競賽指導教師須為各校編制內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
六、本競賽決賽各群參賽作品說明書應參考該群公告之「複賽規格」製作。
七、參賽學生應全程參與本競賽活動(不包括佈展、安全審查及頒獎),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生病或其它重大事項),須由該組作品之學校檢附證明文件並發文至本會後,經核定始可請假。如學生臨時請病假無法事先來文,則可於競賽後補申請行文。
八、如對競賽結果有疑慮者,須於105年5月13日(五)前由學校正式行文至本會提出申訴,由本會召開相關會議審查並函覆。逾期或其它申訴方式則不受理。
九、請各校核予參賽、觀展師生及相關人員公(差)假。
十、歡迎全國各校轉知此訊息,並敬邀參與5月7日(六)之展覽及頒獎典禮。
十一、請參賽及觀展師生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本會不提供免費停車位。
十二、本競賽計畫、競賽規則及相關附件請參考:http://goo.gl/bEH1W3「第6屆專題暨創意競賽暨展覽計畫公告(105)」。
十三、本競賽如有未盡更改或補充事宜,本會保有微調時程之權利,請注意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