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601
{{ $t('FEZ002') }}實習處|
一、依104年12月28日召開105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觀摩式研習、主題式研習審查會議紀錄辦理。
二、配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之規定。
三、本次各梯次研習名額為各承辦學校之教師優先錄取,剩餘名額再錄取其他學校教師參加。
三、報名請上國立秀水高工-公民網站最新消息連結報名。系統於105年1月13日13時截止報名,由各承辦學校函文通知錄取名單。
四、各校退休人員或非編制內教師,請勿推薦報名參加。本次因系統仍在測試,暫不繳交推薦總表
五、錄取教師若因故未能參加研習者於105年1月21日後,仍請下載「未能參加研習說明表」填妥後,掛號逕寄各校承辦人員收。完成請假手續後,將暫停報名資格一年,俾彙整後辦理備取遞補工作。
六、本梯次辦理主題式研習(11天以上),由各校統一安排膳食、住宿。
七、研習人員於研習期間,學校請准予公(差)假,並由各校支付差旅費用或學校請給予公假並支付往返一次交通費。
{{ $t('FEZ003')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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