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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05年第11屆教育奉獻獎選拔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177337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2點規定,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並請依第3點所訂條件推薦人選。
三、有關105年度第11屆教育奉獻獎選拔,請於105年3月3日(星期四)前,依上開要點辦理推薦人選,並將以下資料送本局初審:
(一)推薦名冊紙本1份。
(二)具體事蹟表紙本1式10份(正本1份,影本9份,以A4紙張裝訂,勿加封面)。
(三)佐證與參考資料電子檔光碟片2份或紙本1份。
(四)推薦名冊、具體事蹟表及正面個人獨照之電子檔請傳送至jessie2@kcg.gov.tw,並以電話確認,電子郵件主旨請標記為:第11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資料─○○○○(推薦單位)。
四、為配合教育部推動教育奉獻獎推薦表線上填報,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以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人員可提供10個佐證資料檔,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並請燒錄成光碟片2份。如僅有紙本檔,請以A4大小列印,並以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俾利本局協助掃描。
(三)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獨照」1張(身體比例至少占照片1半,以半身照為宜)電子檔(JPG格式、800k-4mb、直式1張)。
五、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教育奉獻獎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及填表說明、推薦名冊之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文件表單下載專區/人事室/2考訓獎懲業務/2-3推薦表揚內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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