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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舉辦「第四屆星雲教育獎」遴選活動,推薦期間自104年10月1日起至104年12月4日止,請貴校(局、府)鼓勵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佛光大學104年6月10日佛光秘字第1040005013號函辦理。
二、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為獎勵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特訂定「2015第四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三、檢附上開遴選辦法及各相關表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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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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