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601
{{ $t('FEZ002') }}實習處|
一、依據104年4月22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4 學年度工業類科
學生技藝競賽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在籍學生(含
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及一般公私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在
籍學生。作品規格、作品收件期限、甄選須知、送件方式
、評選標準、注意事項及100-104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
藝競賽logo作品,以上請參閱甄選實施計劃。
三、獲選前三名發給獎金及獎狀、佳作發給獎狀,並於「全國
高級中等學校104 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頒獎典
禮上頒發,或轉請獲獎學生就讀學校轉發。
四、為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實習、發揮學生多元才華,展現技藝
教育卓越成果,敬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加。
{{ $t('FEZ003') }}2015-05-12
{{ $t('FEZ014') }}201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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