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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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一學期 免學費+4種身分 新減免方式
一、適用時間:103學年度起,新舊生適用。
二、申請期限:高一9月5日(五)前;高二、高三8月22日(五)前
三、申請流程:檢附證明文件→期限內至回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雙重減免身分說明
(一)適用對象:符合免學費條件,同時具有
中低收、特殊境遇子女、身障生(輕度)、身障生(中度)其中之一
可申請雙重減免。
(二)減免方式:
雙重身分 |
學費 |
雜費 |
實習費 |
其他費用 |
免學費+中低收入戶 |
全免 |
雜費x0.7 |
實習費x0.7 |
正常 |
免學費+特殊境遇子女 |
全免 |
雜費x0.4 |
實習費x0.4 |
正常 |
免學費+身障生(輕)度 |
全免 |
雜費x0.6 |
實習費x0.6 |
正常 |
免學費+身障生(中)度 |
全免 |
雜費x0.3 |
實習費x0.3 |
正常 |
五、檢附文件:
特殊身分 |
證明文件 |
中低收入戶 |
區公所開立103年中低收證明書正本 |
特殊境遇子女 |
縣市政府社會局開立103年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公文影本 |
身障生(輕)度 |
區公所開立身障學生手冊影本(有效期限) |
身障生(中)度 |
區公所開立身障學生手冊影本(有效期限) |
教務處註冊組103.8.14
{{ $t('FEZ003') }}2014-08-14
{{ $t('FEZ014') }}2014-08-25|
{{ $t('FEZ005')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