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230
{{ $t('FEZ002') }}人事室|
一、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均屬採購人員。
二、本課程有助於機關、公立學校、國營事業之採購人員,於推動各項施政作為與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時,能積極敬業服務、避免失職觸法、避免灰色地帶,了解本身負有之採購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若需配合檢調機關調查時如何因應…等。
三、本訓練機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TTQS」核可認證之訓練機構。
四、參與本講習之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工程會」、「營建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技師、建築師、景觀師、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
五、各單位若有內訓與課程需求,歡迎連絡本中心劉小姐,電話:02-27182201分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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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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