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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實習處|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12日臺教資(一)字第1030086924號函轉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103年6月10日電通字第1030000232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仍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詢聯絡人:李政宏先生、聯絡電話:(02)25774249轉854。
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緣起
「智慧城市」的概念最早源於 IBM 提出的「智慧地球」理念。所謂的「智慧」就是透過新一代的資訊科技例如,智慧聯網、雲端運算、移動互聯網、智慧型終端等,應用到城市中的電力系統、自來水系統、交通系統、建築物和油氣管道、工廠、辦公室及居家生活等生產或生活系統的各種物件中,將我們的感知與所有的設備系統形成經濟、有效的互動,讓人們可以有更好的工作效率及生活品質。
發展智慧城市除了可讓市民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之外,還被認為有助於促進城市經濟、社會與環境、自然資源的永續發展,因此這一理念被世界各國所接納而大力推廣。台灣各縣市每年皆積極參與全球 ICF 智慧城市評比並屢獲佳績,此舉顯示各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視『智慧城市』的建設。
設獎目的
「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獎項設立的目的在促進各縣市政府資訊化建設的特色發展。以往的應用獎比較在強調各縣市的基礎建設,但是在建設資源欠缺的縣市就很難有特別的表現,而此項競賽的重點在於地方政府是否能夠提供試煉的場域給廠商,或者自已有沒有好的創意構想在自已的縣市中試煉,本獎項將遴選出試煉成果卓著足供其他縣市效法者,或者找出勇於接受創新應用的使用單位,以鼓勵整體社會的創新氣息。更重要的是藉此活動鼓勵地方政府善用地方特色資源及廠商的力量,創造更多更好的服務給民眾。
為了達到更廣闊的效果,除了地方政府之外,本獎也增列使用者單位組別,機關、學校、工廠、醫院、百貨商場等單位,有良好的應用經驗者也歡迎報名參賽,甚至尚未實施,只是在規劃中的個案也可送出企劃書參賽創新規劃組。
首屆成果
2014年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第一屆舉辦就獲得各參賽單位的重視及認同,收件數超過30件,經過兩回合的評選作業後,最後決選出11件優勝作品,可謂競爭激烈,最後舉辦隆重頒獎典禮由行政院毛治國副院長、陳冲國策顧問頒發獎項,為了達到成
果擴散效益,還舉辦「優良案例發表會」及優良案例的展示,基於此一做法能有效激勵各界的創新應用,因此「2015年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將擴大辦理,鼓勵所有創新服務之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科技會報
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評選組別:
1. 縣市政府組:智慧建築、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節能、智慧商業、智慧觀光、智慧交通、智慧農業、智慧政府等 9 個領域。
2. 使用者(單位)組:智慧建築、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節能、智慧商業、智慧觀光、智慧交通等7個領域。
3. 創新規劃組:智慧建築、智慧醫療、智慧節能、智慧商業、智慧觀光、智慧交通、智慧校園、智慧安全、智慧防災等9個領域。
錄取名額:評審委員會將從三大組別參選類別的報名件數中,於每個領域遴選出一至二名優勝者;若無,可從缺。
活動時間:報名暨書面(檢附電子資料光碟)繳件 2014年7月 1 日至 8月 31 日止
參選資格:
1. 縣市政府組:各縣市可依據實際業務推動狀況選擇參與的領域,每一領域可以不只報名一件,但每一縣市政府參選的總件數不得超過五件。
2. 使用者(單位)組:針對智慧建築、智慧醫療、智慧節能、智慧教育、智慧商業、智慧觀光、及智慧交通等領域,也開放給各機關、學校、醫院、建物大樓或建商等使用者(單位)報名,但各使用者(單位)只以報名一件為限。
3. 創新規劃組:若企業主向政府機關、使用者單位已提出一套可遂行之創新應用計畫,並獲得政府機關、使用者單位認可與支持且出具任何相關證明或填寫「協助創新規劃說明書者」即可報名,每一企業參選的總件數不得超過二件。任何海外案例,也歡迎報名參賽。
評選方式:評審委員會將從各評選組別的全體報名件數中遴選出初選入圍者,主辦單位將邀請初選入圍者進行10 分鐘簡報,評審委員會再從這些優良作品中挑選出各類別的優勝項目,若有需要,評審委員會有權要求實地查訪應用場域,最後於11月正
式公布獲獎單位名單。
評選標準:創新性(30%)、功能性(30%)、場域試煉效益(40%)
報名方法:即日起,從網站 http://smartcity.org.tw 下載報名表,填寫完報名表後將書面資料(請檢附電子檔存於光碟內)郵寄至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活動委員會收,105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二號三樓。
活動聯繫人:
台北市電腦公會 李振宏 電話:(02)2577-4249 分機:854 E-mail:zack@mail.tca.org.tw
台北市電腦公會 林鈺慧 電話:(02)2577-4249 分機:248 E-mail:bettyL@mail.tca.org.tw
優勝者的獎勵:
1. 在 2015年智慧城市展中舉辦頒獎典禮,邀請政府首長頒獎,以茲獎勵。
2. 在 2015年智慧城市展中舉辦「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優良案例分享會」,獲獎者可受邀參加分享會,以茲鼓勵。
3. 縣市政府可免費獲得 2015年智慧城市展 6 個攤位淨地(每個攤位係 3m*3m,每個價值 6 萬元,共 36 萬元)其餘機關、學校、醫院、建物大樓、企業或建商可免費獲得 2 個攤位淨地,用作優勝作品展示,或地方政府智慧城市願景館展示,但地方政府需花費裝潢費用。各地方政府獲得多個獎項者,主辦單位最多只提供 9個攤位。獎勵項目不得兌換現金及其他項目。
附註說明:
1. 參賽者須詳細填寫表格並檢附全文電子檔於光碟內郵寄至本會,以爭取入圍機會。
2. 入圍者須依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及地點,做 10 分鐘的簡報及評審問答,並接受及安排評審的實地訪查。
3. 獲獎者須依主辦單位指示,參加「優良案例發表會」及妥善利用獎勵攤位、進行展示及宣傳。
2015年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表一、申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全名)
創新應用/服務名稱
單位負責人
職稱
電話
傳真
e-mail
承辦人姓名
職稱
電話
傳真
e-mail
單位網址
單位地址
勾選參選組別
□縣市政府組 □使用者(單位)組 □創新規劃組
勾選參選
領域別
□智慧建築 □智慧醫療
□智慧教育 □智慧節能
□智慧商業 □智慧觀光
□智慧交通 □智慧農業
□智慧政府 □智慧校園
□智慧安全 □智慧防災
勾選所
提供資料
□表一、申請表
□表二、參選切結書
□表三、參選說明書
□表四、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
□表五、協助創新規劃自述表
此致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暨 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活動委員會
單位及負責人
蓋 章:
填表人:
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表二、參選切結書
本單位所送資料保證屬實,並且保證允諾以下事項:
(一) 本單位所提供創新應用/服務(全稱):
保證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有隱瞞或涉及糾紛,則由本單位負起一切法律責任,與『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主辦單位無關。
(二) 本單位若涉及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經法院判決屬實,則願意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三) 本單位願無條件遵守『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參選須知中所列—誠實填寫各項資料,若有獲獎願依主辦單位之規定積極參與相關宣傳活動。
此致
台北市電腦公會
暨 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活動委員會
單位名稱: (單位用印)
負責人姓名: (負責人用印)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表三、參選說明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應用/服務名稱
開發單位
□自行研發 □委外開發 □共同研發 (合作單位: )
應用/服務概述
(請簡介該應用/服務及其功能,開發單位在此扮演的角色)
試煉場域說明
(說明試煉場域的規模及其效益,即可為政府或民眾帶來何種效益,例如省錢、省時、省力、創新服務、商業機會及就業機會創造)
導入應用時遭遇困難及如何克服
(請簡要說明)
佐證圖片(10張以內)或影片(10分鐘以內)
(此表格,請列照片、圖片、影片的檔案及其內容扼要說明)
創新指標
(請提出應用或服務之創新功能或創新價值)
未來計畫
(說明該應用/服務的未來擴大服務的構想)
附註:表格大小不足,請自動調整欄位大小,以便利於撰寫
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表四、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
單位名稱
(全名)
成立年日月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負責人
資本額(公司)
年營業額
(公司)
員工
人數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傳真
e-mail
單位網址
單位地址
公司簡介
主要業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表五、協助創新規劃自述表
參賽單位提案中之個案獲得政府機關或使用者單位認可且願意共同合作者
請填妥下表以示證明,或提供取得支持計畫公文及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參賽單位:
單位名稱
(全名)
創新規劃名稱
政府機關或使用者單位:
單位名稱
(全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單位網址
單位地址
說明與該單位可能之合作,請詳細自述
Ex.溝通會議紀錄、公文..等舉證說明..
備註: 此表僅作為企業報名參加2015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活動委員會審核、查證之用,不涉及其他
任何相關計畫或商業行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t('FEZ003') }}2014-06-20
{{ $t('FEZ014') }}2014-07-01|
{{ $t('FEZ005')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