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30055316號函辦理。
二、時序進入畢業及夏令季節,學生心理情緒易出現浮動、衍
生暴力或其他偏差行為,且近期肇生多起學生戲水發生溺
水等不幸意外憾事,殊值警惕與重視;因此,為防範杜絕
任何意外或傷害事件再生,請各校落實下列注意事項:
(一)落實請假規定,避免肇生危安:時值各級學校應屆學生
完成學(統)測、會考,請假人數增加,經常發生長期未
到校情況。請各校確依請假規定,檢核學生請假事宜,
並做好家長聯繫;另針對長期未到校學生,應適時反向
查證、及時實施家庭訪問,以掌握學生動態,確保學生
安全。
(二)維護校園安全,溫馨畢業典禮:各校確依「維護校園安
全支援協定書」,於5月30日前完成函請轄區警分局(
派出所)支援學校畢業典禮安全維護警力作業,同時掌
握學生心理情緒狀態,以防止尋仇或聚眾鬥毆之情事發
生。
(三)增強防溺觀念,健康快樂戲水:請學校務必公告轄區「
危險水域」,同時透過各項宣導教育,建立學生從事水
域運動時的安全認知及自救技能,強化「戲水三不、三
要」原則;戲水三不原則:(1)危險水域不戲水。(2)酒
後飯飽不戲水。(3)無救生員處不戲水;戲水三要原則
:(1)戲水要充分暖身。(2) 戲水要同伴在旁。(3)戲水
要量力而為。以有效防杜學生溺水事件。
(四)做好情緒管理,健康快樂學習:請各級學校應運用多元
生動、活潑有趣的「情緒管理教育」,透過寓教於樂的
方式,深化學生善於運用各項情緒管理調適技巧來適當
發洩壓力、心理委屈與不滿等,以避免發生情緒失衡、
師生衝突或暴力事件。
(五)建立正當休閒,深化紫錐花運動:教育學生培養正當休
閒活動習慣,避免涉足出入分子複雜遊憩場所,並積極
教育學生認識菸品壞處與拒絕毒品,以免學生對毒品危
害及藥物濫用認知不足,導致菸品或毒品對身體的戕害
,造成自我及家人之終身遺憾。
三、請各校辦理2日(含)以上學生戶外活動前,應至教育部
校安中心網頁(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
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查察列管。
四、各校學生如發生意外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依事件等級完成通報作業。若
遇緊急重大事件請逕以電話通報教育局校安中心行政電話
:(07)7995678分機3125-3130,專線電話:07-7406610、
7406612,傳真:(07)740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