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5月20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30
015120號函辦理。
二、本項資料關係本局統合視導資料分析,請各校督導落實辦
理。
三、「提升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實施計畫」,自102學年度起
於體適能資料上傳系統中增修「游泳與自救能力上傳功能
」,並需於7月31日完成,為使計畫順利施行,請學校轉知
所屬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請各級學校(不含特教學校)於103年6月30日前完成游
泳與自救能力資料上傳,俾本局進行檢核。上傳格式可
至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資料下載」處下載,等級
判斷需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布之「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
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五級)」為準。
(二)請各級學校所屬學生皆需進行上傳作業,請於「鍵檔欄
位─實施游泳教學」中填入1(代表實施游泳教學)或2
(代表未實施游泳教學),以供辨認游泳教學的實施情
形。
(三)上傳完畢後,請務必點選「102學年護照管理→護照資
料(游泳/自救能力)查詢及游泳與自救能力等級統計」,
檢視上傳人數及統計結果,以免有錯誤。
四、隨函檢附「102學年度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資料上傳注意
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陳小姐(02-773
46879,去電時請位於電腦前,以利加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