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501
{{ $t('FEZ002') }}總務處|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3年5月20日廉秘字第10308003080號函辦理。
二、廉政署部分組室預訂於103年5月23日(星期五)進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暨士林分署辦公大樓(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辦公地址鄰近臺北捷運葫洲站1號出口。
三、廉政署各組室通訊方式如下:
(一)松江路署本部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3、7-8樓。
2、總機代表號:(02)2567-5586。
3、傳真:(02)2562-1156。
4、單位: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秘書室、派駐檢察官、視察室、肅貪組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受理民眾檢舉)。
(二)內湖第二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9樓。
2、總機代表號:(02)2630-9586。
3、單位:總收發、綜合規劃組、防貪組、政風業務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
{{ $t('FEZ003') }}2014-05-27
{{ $t('FEZ014') }}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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