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4月10日臺教政(一)字第1030051582號函
辦理。
二、本計畫係依據法務部「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第四點「
擴大教育宣導」辦理,其目的係藉由營隊研習,提供多元
的學習機會,透過培育課程及互動學習,培養學生誠信廉
潔品操,並孕育社會的廉潔種子,將廉政概念傳達各地。
三、辦理單位:本案由教育部政風處規劃整合,並請臺北市政
府政風處及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協同辦理,教育部所屬國家
教育研究院三峽及臺中院區提供研習場地、本署協助發送
各校報名資訊、聯絡學校以及文具提供。
四、實施對象及時間:本次研習營分兩梯次辦理,各梯次名額
80名,自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推薦之優秀學生代表中
遴選;第一梯次自103年7月9日(星期三)至7月11日(星
期五)止,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辦理;第二梯次自
103年8月6日(星期三)至8月8日(星期五)止,於國家
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