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501
{{ $t('FEZ002') }}總務處|
一、依據內政部102年12月27日台內戶字第1020380949號函辦理。
二、為使民眾普遍周知103年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瞭解新式戶口名簿之特色、功能及申請方式,請 貴機關及所屬依 旨揭計畫宣導要旨於對外公告欄、網站、社群網站、公開集會等廣為宣導;各戶政事務所另依該計畫宣導方式(三)加強實施宣導。
三、檢附上開內政部函及「新式戶口名簿宣導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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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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