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19日臺教社(四)字第1020190973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累積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題庫,教育部定期辦理旨揭研習,以培育命題人才。
三、本研習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全部學員膳宿,請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及其他協助事項。編制內教師及輔導團成員其差旅費或如需課務排代者,請本權責辦理。
四、學員需具備一定程度之閩南語能力,熟悉臺羅拼音及教育部閩南語用字,並具備基礎電腦技能。研習時間為103年1月22至24日。相關規範、課程內容及其他事宜請詳閱實施計畫。
五、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為以40名為限。
{{ $t('FEZ003') }}2013-12-26
{{ $t('FEZ014')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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