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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體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10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2
0032481號函辦理。
二、藉由辦理校園水域安全宣導,深化教育人員及學生防溺觀
念,學習簡易浮具之製作及提升相關救溺知能,進而減少
學生溺水事故發生率,降低溺水死亡人數。
三、本案辦理重點如下:
(一)辦理方式:
1、活動內容:辦理校園水域安全宣導,由受補助單位聘
請游泳水域安全學者專家或本署調訓之水域安全宣導
種子教師前往學校進行水域安全宣導為原則,並可視
辦理活動規劃選擇適當場地。
2、宣導內容:簡易浮具製作與岸上救援演練等相關水域
安全知能,並須納入教育部體育署救溺五步及防溺十
招之概念。
3、每場次宣導時間至少1小時。
4、學校申請辦理者,以優先規劃國高中學生為宣導對象
。
(二)辦理時間:102學年度(至103年6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近三年內有發生學生溺水事件之及學校務必申請。
(四)補助原則:
1、一場次補助經費以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
2、本案補助比率,對縣(市)政府之補助,依中央對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不足部分需學校
自籌。
(五)經費支用項目:講座鐘點費、交通費、工作費、場地使
用費(不補助內部場地使用費)、印刷費、膳費、保險
費及雜支等項目為原則。
四、申辦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0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受理)
(二)檢送資料:實施計畫及經費預算表。
(三)申請方式:本局各級學校:請免備文(以掛號郵件方式
)將申請資料逕送本局體健科林素貞老師。
{{ $t('FEZ003') }}2013-10-22
{{ $t('FEZ014') }}201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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