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601
{{ $t('FEZ002') }}實習處|
2013 IEYI臺灣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
1. 初審
1.1 初審資格:所有資料於期限內繳交完整,參賽者年齡需符合主辦 單位之規定。
1.2 初審時間:102年11月23日星期六。
1.3 初審方式:評審委員將針對作品之摘要設計說明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書面評審。
1.4 初審結果公布:主辦單位將於初審結束後一週內,將初審結果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上。
備註1: 若經縣市政府選拔賽並被縣市政府推薦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之種子隊,或在縣市賽中經中華創意發展協會推薦的隊伍可直接進入複審(無須再次經過初審審核)。但該種子隊伍仍須於報名期間繳交相關文件證明以供檢驗。
備註2:接受未能來得及辦理縣市賽的縣市政府公開遴選並推薦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的隊伍。(請看二、參選對象及資格)
2. 複審(即決審)
2.1 複審資格
2.1.1 初審合格之參賽人員,始得參加複審。
2.1.2 經各縣市選拔賽,並經縣市政府推薦之種子隊,直接取得複審資格。
2.1.3 經各縣市選拔賽,並經中華創意發展協會推薦之隊伍,直接取得複審資格。
2.1.4 經由未舉辦縣市選拔賽的縣市政府公開遴選並發公文推薦的隊伍,直接取得複審資格。(請看二、參選對象及資格)
3. 複審時間:103年1月25至26日(星期六、星期日)。(暫定)
3.1 原則上,複審於初審結果後兩個月內辦理,地點與相關訊息將公布於官方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3.2 複審方式:通過初審之參賽者,請於規定作品繳交日當天上午,將參賽作品送至複審會場,依照指定位置放置妥當並將作品布置完善。由評審委員根據實體作品、展示、解說內容遴選出優勝作品。
{{ $t('FEZ012') }}
{{ $t('FEZ003') }}2013-09-16
{{ $t('FEZ014') }}2013-09-27|
{{ $t('FEZ005')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