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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2年2月6日臺教師(二)字第1020017794號函「落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之課程與教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新網址:http://www.arteducation.com.tw/fullfive/。
三、教材教法設計徵選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教師組:限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參加;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等四組。
(二)師資生組:限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各師資類科(含幼兒園、國民小學、中等學校、特殊學校等)師資生及實習生(含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上學期參與教育實習者)。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生、實習生。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4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四、初審方式:
(一)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送所屬教育處(局)辦理初審,各直轄市、縣(市)擇優作品各組薦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3、師資生組: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舉辦初審,各校擇優作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二)初審完成日期:
1、高中職教師組、師資生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請於民國102年9月18日前完成。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各校擇優作品請於民國102年9月9日前完成後,薦送所屬教育處(局)。各直轄市、縣(市)教育處(局)請於民國102年9月18日前完成初審,並擇優作品各組薦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五、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民國102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郭小瑛助理收(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進修推廣學院B1五育專案辦公室)」,封袋上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洽郭小瑛助理,聯絡方式:02-7734-5855;fullfive5@gmail.com。
{{ $t('FEZ003') }}20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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