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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12580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教師及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教育部業向文化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取得「生活美學概論」等10堂藝術及美感教育相關課程授權(「藝術及美感教育數位研習課程」認證時數及通過認證條件一覽表詳附件1)。
三、前揭課程已建置於教育部數位學習平台(http://ups.moe.gov.tw),請鼓勵教師上線研習(線上課程操作說明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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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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