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230
{{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請加強資安維護機制,並宣導相關公務文件非經核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02年7月2日廉政字第10207001750號書函辦理。
二、邇來發生機關公務員接獲離職員工或不明人士以電子郵件方式洽取公務文件等情,請加強資安維護機制,並宣導相關公務文件非經核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以提升公務機密維護預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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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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