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2年度各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學藝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交通部102年2月6日交安字第1025001470號函核定「第11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102年院頒方案重點項目第二項「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及課程結合」、實施
要項第5點「定期舉辦交通安全才藝競賽活動」,以及融入機車、防酒駕、高齡者事故防制及行人、自行車、大客車安全等6大工作要項辦理。
二、目的:藉由舉辦全市各級學校學生競賽活動,落實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建立禮讓、守秩序的交通安全社會。
三、指導單位:交通部、教育部、高雄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六、比賽項目:
(一)創意廣告影片製作
(二)繪本創作
(三)創意海報設計暨四格漫畫
七、比賽主題:依102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執行計畫訴求重點,比賽主題分為
(一)機車事故防制。
(二)酒醉(後)開(騎)車事故防制。
(三)高齡者事故防制。
(四)大客車安全(含校車、學(幼)童課後接送車輛安全)。
(五)行人安全(禮讓行人)。
(六)自行車安全。
八、比賽規範:
(一)創意廣告影片製作
1.比賽組別:國小南區組、國小北區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等四組。
2.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學生為主,採集體創作,以親師生共同創作為原則,每件參賽作品參與創作學生人數以2~10人為限,人數不符之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3.作品規格:影片內容長度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以真人演出或動畫方式均可,題材以本次所定的主題自由發揮,藉創意廣告手法達到教育宣導目的,影片檔案請勿分割,檔案大小不超過800MB,以MPG、AVI、WMV、VOB、MOV等格式擇一儲存,將檔案依網頁指示上傳。
4.送件方式:作品說明及作品電子檔,請直接至報名網頁上依指示上傳。
(※若遇無法上傳狀況,則請改為燒製光碟,裝入信封袋內,信封袋外貼上送件單,並於送件期限內送達勝利國小學務處簽收,為免疏漏,請勿以公文交換。)
5.獎 勵:各組分別擇優錄取特優獎1名、優等獎5名、甲等獎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經評定獲獎之各組作品,除分別頒發獎狀外,並致贈獎金(特優獎獎金6,000元、優等第一名獎金5,000元、優等第二名獎金4000元、優等第三名獎金3,000元、優等第四名獎金2,000元、優等第五名獎金1,000元、甲等獎金500元),作品獲評列特優者,其指導老師由所屬學校依權責予以嘉獎2次;評列優等者,其指導教師嘉獎1次;參賽得獎學生請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6.其 他: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著作權歸教育局所有。
(二)繪本創作
1.比賽組別:國小南區一~三年級組、國小南區四~六年級組、
國小北區一~三年級組、國小北區四~六年級組、
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等六組。
2.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學生為主,採集體創作,每本繪本以親師生共同創作為原則,每件參賽作品參與創作學生人數2~5人,人數不符之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3.作品規格:繪本作品大小A4規格,題材以本次所定的主題自由發揮,繪本內頁以15~25頁為限,另須製作封面及封底並裝訂成冊,作者及校名請書寫於封底之內,切勿呈現於封面及封面之內頁,不符規格之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4.送件資料:送件單及繪本作品1本。(※請先上網報名)
5.送件方式:請將參賽作品裝入信封袋內(1信封袋只裝1件參賽作品),並於信封袋外貼上送件單,於送件期限內送達勝利國小學務處簽收。(※因各校報名件數眾多,為免損傷,請勿以公文交換)
6.獎 勵:各組分別擇優錄取特優獎1名、優等獎5名、甲等獎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經評定獲獎之各組作品,除分別頒發獎狀外,並致贈獎金(特優獎獎金6,000元,優等第一名獎金5,000元、優等第二名獎金4000元、優等第三名獎金3,000元、優等第四名獎金2,000元、優等第五名獎金1,000元、甲等獎金500元),作品獲評列特優者,其指導老師1人由所屬學校依權責予以嘉獎2次;評列優等者,其指導教師1人嘉獎1次;參賽得獎學生請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7.其 他:獲評列甲等以上之作品恕不退件,著作權歸教育局所有。其餘參賽作品退件日期另行通知。
(三)四格漫畫暨創意海報設計
1.比賽組別:(1) 四格漫畫:國小南區一~三年級組、國小南區四~六年級組、
國小北區一~三年級組、國小北區四~六年級組。
(2)創意海報設計:國中組、高中職組。
2.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學生,採個人創作。
3.作品規格:四格漫畫作品大小以四開圖畫紙為限,內容以本次競賽所定的主題自由發揮;創意海報設計作品立體或平面形式不拘,以本次競賽所定的主題自由發揮,大小以四開圖畫紙為限,作品一律不得裱裝。(送件單請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4.送件資料:已黏貼送件單之作品1件。
5.送件方式:請將送件作品平放裝入四開透明袋內(請勿摺疊、捲曲),於送件期限內送達勝利國小學務處簽收(為免損傷,請勿以公文交換)。
6.獎 勵:各組分別擇優錄取特優獎1名、優等獎5名、甲等獎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經評定獲獎之各組作品,除分別頒發獎狀外,並致贈獎金(特優獎獎金3,500元、優等第一名獎金3,000元、優等第二名獎金2,500元、優等第三名獎金2,000元、優等第四名獎金1,500元、優等第五名獎金1,000元、甲等獎金500元)。作品獲評列特優者,其指導老師1人由所屬學校依權責予以嘉獎2次;評列優等者,其指導教師1人嘉獎1次;參賽得獎學生請學校依權責予以獎勵。
7.其 他:獲評列甲等以上之作品恕不退件,著作權歸教育局所有。其餘參賽作品退件日期另行通知。
九、報名日期:自102年6月03日(星期一)起至7月8日(星期一)下午4:00截止。
十、報名方式:
(二)線上填寫作者姓名及基本資料(廣告影片組作品亦需上傳),以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均能修改。
(三)資料填寫完成後,請依網頁指示說明自行列印送件單(繪本、創意海報設計暨四格漫畫送件專用;廣告影片類除無法上傳逕送光碟者,需加印送件單,其餘則免),並將送件單依比賽規定黏貼(※繪本黏貼於信封外,創意海報設計暨四格漫畫黏貼於作品背面)。
(四)未於報名截止前完成網路報名者,作品不予受理;未於收件截止前完成作品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十一、送件日期:102年6月03日(星期一)至7月8日(星期一)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止(逾期視同放棄)。
十二、送件地點:高雄市勝利國小學務處(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十三、活動經費:本活動相關經費由教育局支應。
十四、附則:
(一)國小南、北區域之劃分詳如附件一,請依照規劃選擇組別。
(二)各項參賽作品請先在校內公開發表或展示,再於規定時間內送件,以達擴大推廣之效。
(三)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切勿抄襲,以尊重智慧財產權。若經發現為抄襲作品,除取消參賽資格、名次外,需自負法律責任。
(四)凡評列獲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著作權編印專輯,並公開於本市交通安全教育網頁及勝利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學藝競賽專網,主辦單位不另支酬勞予以作者。
(五)頒獎日期另行通知,帶隊參加頒獎典禮之教師,當日給予公假登記出席(課務自理)。
十五、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依規定辦理敘獎。
十六、本計畫經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有意願報名者請洽教官室王教官 58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