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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訓育組|
一、本計畫係依據法務部「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第四點「擴大教育宣導」辦理,其目的係藉由營隊研習,提供多元的學習機會,透過培育課程及互動學習,培養學生誠信廉潔品操,並孕育社會的廉潔種子,將廉政概念傳達各地。
二、辦理單位:本案由教育部政風處規劃整合,並請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及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協同辦理,教育部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及臺中院區提供研習場地、本署協助聯絡學校以及文具提供等相關事宜。
三、實施對象及時間:本次研習營分兩梯次辦理,各梯次名額100名,自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推薦之優秀學生代表中遴選;第一梯次自102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五)止,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辦理;第二梯次自102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23日(星期五)止,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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