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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書函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承辦人:雅淑
電話:07-3368333#3968
電子信箱:vanilla@kcg.gov.tw
受文者: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2302683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隨文引入)(3333529_10230268300A0C_ATTCH1.pdf、3333529_10230268
300A0C_ATTCH2.doc、3333529_10230268300A0C_ATTCH3.doc)
主旨:銓敘部函轉考試院102年3月12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2年3月18日部管四字第1023706742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修正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含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大隊)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3-03-21
14:25:00
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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