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實施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公私立學校)5年內未曾榮獲孝悌楷模獎等表揚之學生,分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3組。
二、選拔項目:分「全國慈孝家庭楷模」與「學生孝悌楷模」2項。
三、有關本市初審通過之「慈孝家庭楷模」每人獲頒教育局核發之獎狀1幀,獎品1份;並依據教育部規定之推薦名額(本市國小學生組5名、國中學生組4名、高中職學生組3名)送教育部決審,通過之慈孝家庭楷模將由教育部各致贈獎座(牌)、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整。。
四、由每校初選推薦1-2名孝悌楷模代表者,可獲頒教育局核發之獎狀乙紙;各校推薦參加本市決選而經評審委員會遴選為學生孝悌獎之得獎者,每人獲頒教育局核發之獎狀1幀及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額由24名提高為50名。
五、有關本市報名推薦書(表)內容疑義,請逕洽家庭教育中心許願望組長,聯絡電話:(07)215-3918分機13。推薦書(表)上傳等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市苓雅區成功國民小學輔導處王亮人主任,聯絡電話:(07)334-1882分機41或35。
六、旨揭計畫請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ks.familyedu.moe.gov.tw)逕行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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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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