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體育組|
一、各校請就水域活動中下列計畫提送:
(一)游泳學習月:
1、目的:提升學生游泳能力,培養規律運動習慣。
2、對象:以「無泳池鄉鎮之小學、中學、高中不會游泳學生」為主要對象。
3、方式:縣市政府開設泳訓班,實施「補助」、「補救」教學。每期分攤5萬元(12小時),每班30人(3位教練)為原則。如有身心障礙學生,得調降學員數。
(二)協同游泳教學:
1、目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游泳教學除由任課教師實施外,由具有游泳教練證人員或其他代課體育教師協助。
2、對象:以無泳池學校為主。
3、方式:學員與教練比例以15比1為原則,參加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得調降學員數。
4、本補助款限用於正式課程實施之協同游泳教學相關費用。教練鐘點費依支給基準估列。
5、不得與其他補助學校游泳運動經費重疊使用。
(三)水域自救觀摩與宣導:
1、目的:強化全民游泳自救能力,宣導水域運動安全。
2、宣導期間:第1期(4月至5月)、第2期(6月至7月)。
3、各級學校應於集會班會時間、校園跑馬燈宣導水域運動安全,並播放相關宣導短片、影帶。
4、方式:(1)結合水域救生團體辦理水域自救觀摩,每期補助1萬元(時數至少2小時),學員與教練比例以15比1為原則。參加對象為身心障礙者,得調降學員數。
(2)製作具鄰近水域特色之宣導海報、布條或標示牌(標示溺水人數)張貼懸掛學校、體育場、游泳池、危險水域等處。
(3)依據水域環境,提報其他與宣導觀摩有關計畫。
(四)游泳城市派對:
1、目的:強調樂趣化及全員參與,活絡游泳運動風氣。
2、時間:6月上旬前(配合全國賽時間及相關規定)。
3、辦理組別以學生組為主:有泳池學校以「同一班級」
組隊參賽。無泳池學校「同一年級班級數」未達4班者(含4班),得跨年級、班級組隊;無泳池學校「同一年級班級數」超過4班者,得跨班級組隊(至多以4班組成1隊)。每校不限參賽隊數。應將預賽全部參賽隊伍按組別、成績排序名冊函送全國競賽辦理單位,作為全國競賽遴選隊伍依據。地方預賽參加隊伍由本市獎勵。
三、本市各特殊學校(含特教班、資源班)欲申請身心障礙運動部分請依計畫中六、身心障礙運動樂活提出申請;本市102年身心障礙運動會承辦學校(高雄市立啟智學校)請將計畫於101年11月20日前報局。
四、原住民運動樂活申請部分(含辦理原住民(離島)運動人才培育參賽補助、體育觀摩會、活動或研習會、辦理原住民基礎訓練營、辦理原住民體育運動人才就業輔導)請依計畫中五、原住民運動樂活,洽本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
五、102年單車成年禮續委請鳳甲國中承辦,請於101年11月20日前提出相關計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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