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活動內容修正部分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9月2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二)實施方式:每件作品作者至多1人,另得列指導教師1人;故事內容分為「真實故事」及「原創故事」兩類別;各校得辦理校內初賽後擇優送件,每校至少薦送1件作品,至多2件。
二、檢附修正之品德教育小故事徵文比賽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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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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