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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衛生組|
主旨: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報名,請踴躍報名並廣為宣傳,請 查照。
說明:
一、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施行,本(101)年為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戶籍設於本市之自然人及本市登記或設立之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向本(環境保護)局報名。
(二)報名資料請以WORD軟體繕打,並於6月30日前寄(送)達本局綜合計畫科。
三、本案相關資料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epa.gov.tw/)→「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項下下載使用。{{ $t('FEZ003')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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