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601
{{ $t('FEZ002') }}實習處|
來文說明:
一、101年度教育部推動職業學校創意教學工作創意競賽入選名單附件(一),請怳U列說明參加複賽。
二、決賽入選作品應於101年5月9日(星期三)前繳交完整之參賽作品說明書電子檔一份及書面資料一式3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決賽C
三、複賽時間定於5月17日(星期四)於本校活動中心舉行,當日活動行程如附件(二),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請准予公差前往參加,差旅費及作品製作材料費由活動經費補助,請參賽隊伍事先填開立統一收據乙份,於報到時繳交。
四、依據競賽實施計畫第陸條第三項之規定,參賽作品不得為參加過其他同質性全國競賽且獲前三名獎項者;如有作品已獲得他競賽獎項者,請主動告知本校,其作品仍可參加展出,唯不列入評分;如事後發現已獲獎而未主動告知者,得獎作品將取消其獎項,並追回獎金。
五、複賽當天須展出實體作品,實體作品未完成或未能於當天展示者,視同棄權。
六、參加決賽注意事項如附件(三),請各參賽隊伍依注意事項內容辦理,以免權益受損。
七、參賽作品說明書內容如有更新者,請儘速將資料電子檔寄至本校匯整。
八、另外繳交作品簡介4張A4電子檔(秀工首頁-101年職業類科創意競賽-最新消息下載),供製作成果手冊。發放給參賽學校及全國其他學校。
九、金質獎、銀質獎及銅質獎作品,須在101年度檢Q會中展覽。
十、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學生及指導教師由承儩桮o給參賽證明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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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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