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臺社(二)字第1010003174A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全國孝親家庭月之主軸活動之一,選拔對象為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學生組(高中職、國
中、國小)及教職員工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
獎」及本部「孝親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
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含作業流程圖)。
三、本案實施計畫已刊登於教育部網站/電子布告欄下,如有需
要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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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2-02-09
{{ $t('FEZ014') }}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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