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601
{{ $t('FEZ002') }}實習處|
來文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11月23日臺顧字第100021076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旨為推動節能減碳及能源基礎教育,深耕節能減碳素養及培育能源科技人才。
三、本次徵件針對第2期計畫尚未提出申請之本市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以及地區高中職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為主。
四、請於100年12月8日前,備妥101年補助計畫之計畫書1式1份及電子光碟片10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HK-12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地址:(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電話:(02)7734-3468,聯絡H:莊善媛小姐。
五、鼓勵本市中小學提出計畫申請,有意願申請學校可洽第1期計畫補助學校加昌國小方珮玲主任詢問,電話:362-7169 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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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12-09
{{ $t('FEZ014')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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