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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實習處|
來文說明:
一、本處自97年1月1日由體育場改制為高雄市體育處,去年經高雄市縣合併後,管轄的場館與行政區大幅增加,因此藉由旨揭活動公開徵選新處徽,尋求能展現本處特色的新標誌,建構本處在全體高雄市民心中應有的精神象徵。
二、此次活動參賽對象包括高中職學生、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研究生或社會相關從業人員,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21日辦理收件(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參賽者可N作品等相關文件寄至高雄市804鼓山區美術館路89號中華藝術學校學務處,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高雄市體育處識別圖案(LOGO)設計比賽」字樣。得獎作品將於100年11月07日前公佈,並公告於「高雄市體育處識別圖案設計比賽」網站]http://www.charts.kh.edu.tw/khms-logo/index.html )及高雄市體育處網站(http://www.khms.gov.tw/)。第一名頒發獎金30,000元、獎座1座及獎狀1幀C第二名獎金20,000元、第三名獎金10,000元,佳作3名頒發獎金各3,000元。
T、檢附「高雄市體育處識別圖案(LOGO)設計比賽辦法」乙份,活動詳情請至本B網站http://www.khms.gov.tw/main.php及中華藝術學校之「高雄市體育處識別圖案設計比賽」網站http://www.charts.kh.edu.tw/khms-logo/index.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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