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職業學校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學校100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標:
(一)瞭解IFRS之採用,對高職會計教學內容的影響。
(二)將IFRS導入高職會計教學,增進教師專業成長與教學能力。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三)執行單位:職業學校商業與管理群科中心學校(國立臺中家商)
四、研習日期:100年10月6日(星期四)
五、研習地點:國立臺中家商
六、研習對象:120名,公、私立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及綜合高中之商管群教師參加,每校1~2名。(推薦順序1為正取,推薦順序2為備取,額滿為止)。
七、研習內容:如課程表
八、研習方式:專題演講、綜合座談
九、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詳見報名表。
十、經費:本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經費支應。
十一、其他:(一)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其往返交通費、膳雜費等均由服務學校依規定支應。
(二)研習結束後,全程出席者登錄研習時數6小時。
(三)教育部技職司98年群科中心學校工作會報指示,請教師珍惜研習資源,報名經錄取請勿缺席;群科中心將列為爾後核予各校研習名額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