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14日臺訓(二)字第1000102529A號書函辦理。
二、為響應教育部品德教育之推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三好運動」當作品德教育的核心價值,並發展有效的策略,使親師生能在生活中思辨、反思與力行「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行為,進而內化為個人的品德力,積極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由教育部指導,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主辦旨揭活動,相關訊息摘述如下:
(一)選拔組別與名額:計選出高中職組5校、國中組8校、國小組15校。
(二)審查方式:
1、審查委員就申請學校進行書面資料初審,選出高中職組8校、國中組12校、國小組20校進入複選。
2、複選作業採發表與對話方式進行,發表時間15分鐘,與審查委員對話時間12分鐘及轉場3分鐘。
3、各分組發表審查完竣,由審查委員共同決議得獎名單。
(三)辦理時程:
1、徵件截止日期:100年7月20日至7月30日(以郵戳為憑)。
2、書面審查:100年8月10日完成書面審查並通知複審學校。
3、複審作業:100年8月15日至20日,確定獲獎學校與補助金額並公告。
4、確定計畫修正:100年8月30日。
5、期中報告與審查:101年1月10日至12日。
6、服務推廣:101年2月至5月。
7、提交期末報告書(含推廣成效):101年6月15日。
8、舉辦獲選學校表揚:101年7月10日(暫定)。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vmhytrust. org.tw/),或請電該基金會聯絡人:陳俐潔小姐;電話:(02)27620112轉2310;電子信箱:ljchen@mail.fgu.edu.tw;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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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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