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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0年度「防疫元素創意行動劇」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據高雄市100年傳染病防治計畫-社區創意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為推動社區防疫工作,並激發市內學子創意及社區服務精神,期透
過學生行動劇競賽,邀請在地學生共同參與,以推廣學生對防疫工
作的認知。
二、藉此活動增進各校學生團體及春暉社團相互觀摩學習機會,展現學
生創意、精進表演空間,使學生對等內容與主題有更深入的瞭解與
認識,以提升校園防疫工作效果。
三、邀請得獎學校至市內巡迴演出,將防疫概念帶至全市,帶動社區防
疫概念與熱情。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二、承辦單位:正修科技大學。
肆、活動主題:
一、 參賽隊伍以「防疫元素」為表演主題,任選常見的一種傳染疾病,例如愛滋病、肺結核、登革熱、H1N1等,請以健康、活潑、有創意的行動劇方式詮釋並融入相關防治概念。
伍、實施對象:凡本市高中(職)校與大專院校學生均可組隊參加。
陸、實施方式:
一、 報名時間:100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時截止報名。
二、 報名方式:各校參賽隊伍請填具報名表(如附表一),及表演題目內容摘要(如附表二),以電子信箱郵寄至正修科技大學承辦人諸筱榆教官辦理。E-mail:judy_chu5012@yahoo.com.tw。
三、 抽籤日期:100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正修科技大學軍訓室實施出場順序抽籤,未到場者即由主辦單位代為抽出表演順序,不得異議。
四、 比賽日期:100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09時40分至12時30分。
五、 比賽地點:正修科技大學圖書科技大樓10樓至善廳。
六、 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七、 比賽規則:
(一)、參賽人數:每隊人數3人以上,不超過10人(含)為限。
(二)、參賽時間:每隊進出場(換場)準備時間以2分鐘為限,表演時間5-8分鐘,每逾或不足30秒扣平均評審分數的總分1分,表演時間逾10分鐘仍表演者視同棄權不予給分。
(三)評審配分: (評分表如附表三、四)
1.主題創意:30%
2.團隊精神:20%
3.服裝造型:20%
4.表演技巧:20%
5.時間分配:10%
(四)一般規定:
1. 表演內容與呈現精神應與「防疫」宣導主題相結合,表演時間以5-8分鐘以內為限,每逾或不足30秒扣平均評審分數的總分1分。
2. 燈光及播音設備(卡式、CD錄放音響、耳麥)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所需服裝、道具、音樂帶內容均由參賽隊伍自行準備,並需派專人負責播放,請各隊負責人員於活動當日上午9時40分前,務必攜帶音樂帶至音控處配合播放(以上規定請務必配合,如未依規定而造成比賽瑕疵,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3. 參賽隊伍請於當日上午9時40分前完成報到(時程表如附表五),比賽進行中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權論。
4. 比賽成績如遇同分情況,以主題創意分項分數高者優先入選,依次為團隊精神、表演技巧。
(五)獎勵方式:各組競賽取前5名,於活動結束後頒獎:
1. 第一名:頒發團體獎牌乙面、禮券15000元及個人獎狀乙幀。
2. 第二名:頒發團體獎牌乙面、禮券10000元及個人獎狀乙幀。
3. 第三名:頒發團體獎牌乙面、禮券5000元及個人獎狀乙幀。
4. 最佳團體精神獎、最佳創意獎:各頒發團體獎牌乙面、禮券3000元及個人獎狀乙幀
(未得獎之參賽學生,請各校自行檢討獎勵)
(六)版權聲明:各校參賽隊伍比賽劇情內容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若有侵權情事得撤銷得獎資格或取消參賽資格。
柒、一般行政:請各校惠予參賽學生及領隊老師(教官)公(差)假。
捌、活動經費:依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玖、承辦人:諸筱榆教官,電話07-7310606*2333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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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5-12
{{ $t('FEZ014') }}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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