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3月11日臺社(二)字第1000039327A及1000039327B號函辦理。
二、為呼應5月15日「國際家庭日」,並鼓勵學生於日常生活中主動分擔家務,增進家人愛與關懷無距離互動,及落實學校家庭教育、性別教育、藝文教育,教育部特訂定旨揭比賽活動計畫(主軸論述詳如計畫附件8第17頁至20頁)。
三、本市初選進入決選之優秀作品雖未獲教育部獎項,依規定【比賽計畫八之(六)】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四、國中小彙整名冊及作品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mingju@kcg.gov.tw)傳送彙辦,作品請於4月11日前寄至本中心前金辦公室(高雄市前金區80147中正四路209號4樓);各高中職校學生參賽作品請統一由學校彙集造冊及加蓋學務處戳記後,於本(100)年4月11日前掛號郵寄至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及全國決選。
{{ $t('FEZ003') }}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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