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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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條件:9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學期平均65分以上,家境清寒。
二、一至三年級,每年級2名。每名3000元。
三、請於100.1.19放學前繳交成績單、清寒證明(無則免附)至教務處申請。
{{ $t('FEZ003') }}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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