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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務處|
高雄市立海青工商99學年度體育班兼任專長教師(教練)第一次遴聘簡章 置要點」辦理。 貳、聘任類科及名額:柔道專長,每週授課8節(專長訓練課),兼課期限:100年 100年 1.須具備體育科合格教師證書 (依教育局規定退休教師不受理報名)。 2.須具備柔道項目C級以上(含)教練證。 3.兼任教師需負責該項目校隊之組隊、訓練、管理及比賽事宜,包括寒暑假期間之集訓(寒 暑假期間不支鐘點)。 伍、報名時間:100年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6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校址: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電話:5819155轉430) 陸、面試時間:100年1月24日(星期一)13時30至本校體育組報到,14時整開始面試。(逾時 未到者視同棄權) 柒、報名手續: http://www.hcvs.kh.edu.tw/之「公佈欄」下載)。 (四)該項專長之教練證 捌、其他:
壹、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7.3.2高市教五字第0970010426號函訂「高雄市各級學校體育班設
參、應徵資格:
肆、公告時間:自100年1月14日起至100年1月20日
、
一、填寫報名表一份,粘貼最近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
二、繳驗下列證件裝訂成冊,請自備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影本備查不予退還: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教師登記證書。
(三)學經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認定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一、遴聘兼任教師經面試通過後,依教學需要聘用。
二、應聘後應遵守本校聘約有關規定,不得異議;兼課鐘點費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三、兼任教師應聘後,如經發現有證件不實,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異議。
四、兼任教師於兼任原因消失時,本校得終止聘約並無條件解約。
五、洽詢電話:本校體育組(07)5819155轉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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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1-14
{{ $t('FEZ014') }}20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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