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工商室內空間設計科100年全國工科技藝競賽實施辦法
附件一
一、 目 的:為提昇本科同學專業技能素養及全國中等學校技藝競賽選手初賽選拔。
二、 依 據:高雄市立海青工商校內專業技能競賽實施辦法。
三、 參賽對象:本校學生。
四、 競賽職種:室內空間設計。
五、 主辦單位:本校實習處
六、 承辦單位:室內空間設計科。
七、 報名須知:
l 對室內設計有強烈濃厚興趣者,表現技法、電腦繪圖及手藝精巧程度能力強者。
l 錄取者,需能暑假到校練習者。
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月20日(四)放學前。
九、 報名地點:報名表至室設科主任索取或本校網址首頁下載,如附件二。
十、競賽科目:
第一階段:表現技法。
第二階段:表現技法、模型製作、電腦繪圖:
十一、 競賽時間、地點:
第一階段:
l 表現技法:100.02.23(三) 13:15~16:15,8202模型教室。
第二階段:
l 表現技法:100.03.16(三) 13:15~15:15,8202模型教室。
l 模型製作:100.03.23(三) 13:15~14:45,8202模型教室。
l 電腦繪圖:100.03.30(三) 13:15~15:15,8203電腦教室。
十二、 競賽範圍:
第一階段:表現技法。請至本科吳美華老師領取競賽資料。
第二階段:
l 表現技法:另訂。
l 模型製作:另訂。
l 電腦繪圖:Coreldraw。
十三、 個人應備器具:
第一階段:
l 表現技法:攜帶製圖用具、上色工具(如色鉛筆、麥克筆…等)、三角板(30㎝)、直尺(60㎝)、比例尺、鉛筆、紙膠帶、代用針筆(0.1-0.3)或黑色簽字筆(0.5)。
第二階段:
l 表現技法:如第一階段。
l 模型製作:攜帶製圖用具、美工刀30。、鋼尺。
l 電腦繪圖:無。
十四、 經 費:由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項下支付。
十五、 參賽學生請准予公假。
l 評分標準:未完成者不予評分,如附件四。
十六、 獎勵:
l 第一階段:錄取五名。
l 第二階段:第一名代表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前五名頒與獎狀、嘉獎。
十七、 本計畫如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