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健康中心|
說明:
一、依據市府99年10月29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0990065076號函辦理
二、學校推動登革熱防治工作及配合市府衛生單位採取擴大疫情調查及抽血篩檢時,
請家長配合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
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凡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第36條規定所定檢查
、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者,依同法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15000之罰鍰」辦理
{{ $t('FEZ003') }}2010-11-08
{{ $t('FEZ014') }}2010-11-19|
{{ $t('FEZ005')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