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研習參加對象主要以本市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為主,共分4場,本案參加人員同意公假登記前往與會,全程參加研習者,分別核列教師進修時數第一場3小時,第二~四場各6小時。
二、若研習辦理時間為假日時,同意完成研習者於六個月內,再不影響正常課(業)務下補修一天。
三、各場次研習自即日起分別受理線上報名。
{{ $t('FEZ003')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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