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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歷史博物館99年8月30日台博推字第0990002321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
(一)競賽組別:分為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社會、長青及創意等六組。
(二)比賽程序:
1、初選:參加者請將作品及報名表於99年10月1日前寄達主辦單位。
2、決賽:獲選參加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參加99年10月30日(六)假北區(台北市)、中區(台中市)、南區(高雄市)及東區(花蓮市)辦理之現場決賽。
三、其他訊息請參閱隨文附件,或自該館網站(http://www.nmh.gov.tw)、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http://www.shufa.org.tw)下載瀏覽,或逕洽活動承辦人黃倩佩小姐(電話:02-23610270分機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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