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台灣交響樂團99年8月26日樂研字第0990003099號函辦理。
二、本局同意本市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出席,並核予全程參加者2小時研習時數。
三、研習會與音樂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會:99年10月12日(二)15:00~17:00,於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二)音樂會:99年10月12日(二)17:30起於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三、本案聯絡人:謝老師:06-293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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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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