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高雄餐旅大學99年8月5日高餐大師培字第0990007253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教育部專業發展評鑑-區域人才培育中心(高高屏區)專案計畫」辦理,欲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證書」或「進階評鑑人員證書」者,須完成1.「培訓研習」(教學輔導教師42小時、進階評鑑人員18小時)、2.「在職成長課程」(教學輔導教師12小時、進階評鑑人員3小時)、3.「認證」,98年度學校推薦的教師,若101年未通過「認證」者,即喪失資格。
三、98年度高高屏區域人才培育中心有50位教師須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在職成長課程」及「認證」使能取得證書,此類教師以A類教師代表之(名單詳如附件一);有107位教師須完成進階評鑑人員「在職成長課程」及「認證」使能取得證書,此類教師以B類教師代表之(名單詳如附件二)。
四、99年度A類教師的在職成長課程共分兩階段,請務必每一階段擇一天參加(共12小時),辦理日期及報名時間請參見附件三。B類教師的在職成長課程請擇一期參加(共3小時),辦理日期及報名時間請參見附件三。
五、A類教師若欲同時取得「進階評鑑人員證書」,請一併補交「進階評鑑人員」認證資料。(須繳交之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三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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