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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全國蹼泳菁英賽競賽規程
(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決選賽)
一、宗 旨:推展蹼泳運動,提昇競技水平及運動風氣,遴選優秀選手培訓並代表我國參加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教育部
高雄市政府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24至25日﹙星期六、日﹚共二天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國際游泳池(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4巷1號)
八、報名資格:設籍中華民國並完成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選手註冊登錄,且成績合於參賽標準者,得以學校、社團或泳隊名義參加。
九、比賽項目及參賽標準:(區分男、女子組)
比賽項目 參賽標準
男子組 女子組
1 50公尺屏氣潛泳 20.64 21.84
2 50公尺水面蹼泳 21.87 24.31
3 100公尺水面蹼泳 48.61 54.50
4 200公尺水面蹼泳 1:51.27 1:58.95
5 400公尺水面蹼泳 4:11.47 4:18.20
6 800公尺水面蹼泳 9:25.68 9:23.11
7 1500公尺水面蹼泳 17:40.91 18:00.00
8 50公尺雙蹼 27.47 27.88
9 100公尺雙蹼 58.77 59.24
10 200公尺雙蹼 2:20.56 2:12.54
備 註 依98全國蹼泳錦標賽決賽成績訂定
十、報名辦法:
(一)即日起至7月11日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1)報名網址為http://www.cmas.com.tw,已註冊過之泳隊或選手,請勿重複註冊,若資料有異動,請上網登錄帳號密碼後修改資料,尤其是選手就讀學校及科系年級有異動者務必上網更正,選手有更新的照片也請上傳。未參加過本會舉辦之蹼泳比賽(未在本系統註冊過之泳隊及選手),請先至相同網站下載「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選手教練註冊登記辦法」參閱,並完成註冊手續。
(2)註冊手續完備者,在本系統中點選『報名』,下拉選項選擇【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全國蹼泳菁英賽(0992)】,登錄泳隊編號及密碼,通過認證後,按照報名流程(1)填寫報名選手編號→(2) 填寫選手參賽項目及報名成績→(3) 填寫領隊、教練、管理人員→(4) 確認註冊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3)在第(4)項按下完成報名後,選擇(5)瀏覽報名資料,將網頁資料以A4 Size白色報表紙列印,姓名需造字者請用原子筆註明,簽名後連同匯票或支票及參賽選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寄至報名地點。
(二)報名地點:〔82649〕高雄縣梓官鄉信義路68巷10號。
(三)報名費每人新台幣400元,請以郵政匯票繳交,票據抬頭請註明『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收。報名選手贈送大會紀念T恤乙件,選手註冊時請填妥衣服尺寸。
(四)大會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對報名資料有爭議項目,大會有權取消報名項目;完成報名手續後,除因天候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停賽退費外,餘一概不予退費。
十一、競賽辦法:
(一)本比賽除400、800、1500公尺水面蹼泳項目採計時決賽外,其它項目均採預、決賽制。以預賽成績前八名選手進入決賽,報名人數未達八名(含),則逕行決賽。
(二)每人報名項目不限,另不予受理臨時報名或成績測驗。
(三)凡經報名後,選手不得無故棄權,除因傷病取得診斷證明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需完成請假手續)。每棄權一項罰款新台幣1000元,且自該項後之所有項目均予停賽。
(四)本比賽不製發選手證,檢錄時以選手最新上傳照片投影識別,如發生資格爭議,無法提出身份證明時以取消資格論。
十二、獎 勵:
(一)各項比賽成績獲得前三名選手頒發獎牌,一至六名另頒發獎狀。
(二)破全國紀錄者,每人頒發新台幣1000元獎勵金。
(三)未參加本次菁英賽選手「除因傷病取得診斷證明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外」,不列入參加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選拔對象。
十三、罰 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大會依情節輕重,最高予以全國性比賽禁賽一年處分。
(二)為維護裁判專業俾使比賽順利進行,凡參賽隊職員、選手及家長有侮辱裁判、妨礙比賽進行之情事者,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比賽一至三年處分。
(三)比賽成績未達參賽標準者,每項罰款新台幣500元;如未繳交罰款者,則予以禁賽至繳款為止。
十四、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96年審訂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96.05.25體總輔字第9600000539號審查通過之蹼泳比賽國際規則(含世界水中運動聯盟CMAS 2008年雙蹼最新規定);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世界水中運動聯盟最新補充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仍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技術)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十五、申 訴:
(一)有關比賽爭議,得先口頭申訴外,另須於該項目比賽完畢30分鐘內,以書面報告連同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提出申訴。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隊職員、家長及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裁判有權不予回應。
(二)合法之申訴應以書面為之,並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向裁判長提出,由技術委員召集人召開審查會議,以技術委員會議判決為終決,如抗議無效則沒收保證金,並不得再提任何相關抗議。
十六、賽 程:如附表
十七、附 則:
(一)本比賽成績為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我國參加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之依據,破紀錄之比賽成績列為全國蹼泳最高紀錄。選拔辦法如附件。
(二)雙蹼項目:依據CMAS總會2008年元月修正新規則:
1. 蛙鞋材料及尺寸:限用橡膠及塑膠,禁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鞋式蛙鞋其最大規格為寬度22.5公分、長度67公分(含)以內;帶式蛙鞋最大規格為寬度23公分、長度67.5公分(含)以內。
2. 泳姿:除出發及轉身15公尺內可用海豚式外,其餘過程均須以捷式踢腳及捷式划手前進(無划手動作視為犯規)。
3. 可自由選擇使用或不使用呼吸管。
(三)水面蹼泳、屏氣潛泳項目若使用雙蹼參賽,則尺寸及材質不限。
(四)水面蹼泳項目除50公尺水面蹼泳須使用呼吸管外,其餘項目可選擇使用或不使用呼吸管;呼吸管內徑限1.8-2.3公分,長度限43-48公分。
(五)屏氣潛泳不佩戴呼吸管,比賽出發後即潛入水中前進,比賽全程臉部不得露出水面。
(六)禁止穿著氯丁二烯橡膠(聚酯銨)製成的泳裝,材質須為紡織品且不可對參賽者自身的浮力產生影響。
(七)各單位於99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08:00時起,在游泳池辦理報到及領取紀念品;09:00時於檢錄區蹼具檢查。
(八)裁判會議於99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08:30時舉行,全體裁判參加;領隊暨技術會議於上午09:00時舉行,不另行通知。
(九)開幕式於7月24日(星期六)上午10:30時舉行。
(十)大會備有單蹼、呼吸管等器材供借用,於檢錄時填寫借用單,當項賽畢立即歸還。
十八、競賽期間會場內人員,均由本會投保每人最高新台幣貳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並公佈之。
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遴選參加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辦法
一、目的:選拔我國優秀蹼泳教練、選手組成國家代表隊,參加第十二屆亞洲蹼泳錦標賽,爭取佳績。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
五、參加資格:中華台北水中運動協會蹼泳教練、選手註冊登錄會員。
六、選拔項目及標準:(男女均同)
選拔項目 選拔標準
男子組 女子組
1 50公尺屏氣潛泳 15.74 17.76
2 50公尺水面蹼泳 17.78 20.72
3 100公尺水面蹼泳 39.34 42.85
4 200公尺水面蹼泳 1:33.39 1:38.88
5 400公尺水面蹼泳 3:19.13 3:35.14
6 800公尺水面蹼泳 6:59.63 7:36.63
7 1500公尺水面蹼泳 14:40.25 14:46.94
8 50公尺雙蹼 21.33 26.64
9 100公尺雙蹼 47.04 54.89
10 200公尺雙蹼 1:45.94 2:02.66
備 註 參酌第十一屆亞錦賽績優及全國蹼泳成績訂定
七、選拔名額:男女隊員各遴選6名(依選拔賽選手達標成績評估)。
八、教練遴選原則:
(一)持有蹼泳國家B級(含)以上教練證者。
(二)實際從事教練工作,或曾擔任教練參加國內、外蹼泳比賽並有具體成績(名次)表現者。
(三)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公佈「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
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四條:國家代表隊教練,除專案報本會核定者外,應自培訓隊教練中遴選產生。蹼泳代表隊教練、選手人選,依協會教練、選手註冊辦法及相關賽會之規定辦理。
九、教練遴選程序:
(一)由本會選訓小組依教練人選之基本條件及具體績效遴選代表隊教練1~2名。
(二)依據九十九年全國蹼泳菁英賽選手成績選出代表隊教練;選手成績最具參賽奪牌機會 (或成績最優)之教練優先入選,入選選手人數最多之教練次之。
(三)入選教練因違反協會相關規定(含實施計劃及國訓中心教練、選手管理辦法)遭受免職時,其職缺由本會依序遞補。
(四)教練不得排拒選訓小組所作任何決議,並擬具完整訓練計畫提交選訓小組審核並呈報體委會核備。。
十、選手遴選原則:
(一)選手成績達本會訂定之選拔標準。
(二)需參加九十九年全國蹼泳菁英賽(決選賽)。
(三)決選賽期間,選手因故未能參賽,經報本會同意後,允以九十八年全國蹼泳錦標賽及九十九年全國蹼泳分齡賽成績提交選訓小組審核是否達標;惟以決選賽成績達標者優先入選。
(四)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公佈「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四條:國家代表隊教練,除專案報本會核定者外,應自培訓隊教練中遴選產生。蹼泳代表隊教練、選手人數,依協會教練、選手註冊辦法及相關賽會之規定辦理。
(五)入選國家隊選手不得排拒選訓小組所作任何決議。
十一、選手遴選程序:
(一)由選訓小組依決選賽達標成績及參酌蹼泳國際比賽成績為選拔依據。
(二)各項目遴選成績最優乙員為限,惟選訓小組衡酌實況,得由相關項目中遴選成績次優選手遞補,組隊參加接力項目。
十二、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小組通過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訓輔專案小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賽程表
7月24日(星期六) 07:30練習 09:00蹼具檢查 09:45檢錄 10:00比賽
項次 項 目 組 別 賽 別 人數/分組
1 5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2 5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3 8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4 8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5 100公尺 男子組 雙蹼預賽
6 100公尺 女子組 雙蹼預賽
10:30開幕式(頒獎3.4)
7 2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8 2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9 50公尺 男子組 屏氣潛泳預賽
10 50公尺 女子組 屏氣潛泳預賽
11 200公尺 男子組 雙蹼預賽
12 200公尺 女子組 雙蹼預賽
7月24日(星期六) 13:30練習 14:45檢錄 15:00比賽
13 5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14 5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15 2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16 2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17 15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18 15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頒獎(項次13.14.15.16)
19 50公尺 男子組 屏氣潛泳決賽
20 50公尺 女子組 屏氣潛泳決賽
21 100公尺 男子組 雙蹼決賽
22 100公尺 女子組 雙蹼決賽
頒獎(項次17.18)
7月25日(星期日) 07:30練習 09:15檢錄 09:30比賽
項次 項 目 組 別 賽 別 人數/分組
23 50公尺 男子組 雙蹼預賽
24 50公尺 女子組 雙蹼預賽
25 1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26 1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預賽
27 4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28 4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計時決賽
頒獎(項次19.20.21.22.27.28)
29 200公尺 男子組 雙蹼決賽
30 200公尺 女子組 雙蹼決賽
31 50公尺 男子組 雙蹼決賽
32 50公尺 女子組 雙蹼決賽
33 100公尺 男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34 100公尺 女子組 水面蹼泳決賽
頒獎(項次29.30.31.3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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